各局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宁马一体化合作工作方案》(马政办〔2014〕50号)中涉及慈湖高新区方面的工作任务,加快推动宁马一体化合作进程,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11日
慈湖高新区关于推进宁马一体化合作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宁马一体化合作工作方案》(马政办〔2014〕50号)中涉及慈湖高新区方面的工作任务,加快推动宁马一体化合作进程,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推进宁马一体化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慈湖高新区推进宁马一体化合作领导组。
组 长:黄 兵
副组长:陈国双、李超先、张海明、刘国宝、蒋玉立
成 员:申 凯、俞凌云、黄 河、王圣林、王 亮、顾顺荣、张立志、谭 军、翟光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宁马一体化我区合作项目的组织协调、联络对接和督查落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发展局局长黄河兼任。
二、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重大交通等基础设施
1、推进慈湖河路北沿项目。该道路全长1250米,宽40米,需穿越南京市江宁区铜井镇天然村土地。通过加强与市住建委、市规划局的联系,积极与南京市江宁区对接协商,制定征迁工作方案。
牵头领导:陈国双。
责任单位(部门):土地规划建设局、征迁事务管理局。
责任人:俞凌云、顾顺荣。
进度安排:2015年12月前。
(二)推进产业合作
2、加强与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的交流,深化宁马两市在水运物流等方面的合作,积极联系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开展跨界区域产业配套对接。
牵头领导:蒋玉立。
责任单位(部门):经贸发展局、招商局。
责任人:黄 河、王 亮。
进度安排:2014年12月底。
3、本着资源共享原则,积极与南京市江南静脉产业园及向山镇联系,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与园区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牵头领导:张海明。
责任单位(部门):安全环保局、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王圣林、张立志。
进度安排:2014年12月前。
4、配合南京市编制毗邻地区协调发展规划,加大毗邻地区合作开发力度,促进毗邻地区开发、保护方向协调一致。依托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推进与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的产业对接与合作项目建设,加强毗邻地区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全面合作,打造全方位融合发展的同城化先行先试区。
牵头领导:陈国双。
责任单位(部门):土地规划建设局、征迁事务管理局。
责任人:俞凌云、顾顺荣。
进度安排:2015年12月前。
(三)创新体制机制
5、完善南京都市圈协同发展模式,积极构建“决策—协调—执行”三级运作机制。配合市发改委,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对接发展,加强与南京市各开发区交流,与南京市相邻的各县区、乡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
牵头领导:蒋玉立。
责任单位(部门)
:党政办、经贸发展局、科技局、社会事业局、土地规划建设局、安全环保局。
责任人:申 凯、黄 河、谭 军、翟光荣、俞凌云、王圣林。
进度安排:2014年12月前。
三、加强督查指导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均已明确,要着力抓好宁马一体化合作项目的推动和实施,确保按进度要求落实到位。所列的5项工作任务,实行包保责任制,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将具体工作指标化,建立责任制,要有专门工作班子跟踪落实。
(二)坚持调度会制度。每月对宁马一体化合作项目实行调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每一个项目上、每一个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并利用高新区网站、高新区信息专报等宣传平台对宁马一体化合作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宣传,营造宁马两市良好的合作氛围。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宁马两地开发区领导互访沟通、部门互动、项目跟踪督办机制,深化部门、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对两市合作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积极探索加强两市产业、项目对接的有效措施,搞好定向服务,促进宁马合作项目的全面实施。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区党政办具体负责协调、督查等工作,按月将有关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并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将按季度对宁马对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